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宜居家园,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大工程,是实现美丽、生态、宜居、幸福新农村的重大举措,得到广大村民的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然而个别村民不但不配合,反而对参加环境整治的工作人员百般刁难,大打出手,令人匪夷所思,他的行为让人嗤之以鼻,同时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9月6日上午9点30分许,吉安市遂川县公安局工业园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碧洲镇政府的多名工作人员在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时,被一村民打伤,请求出警。
经查,9月6日上午8时许,碧洲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开展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的工作,当走到村民方某家时,发现其门口有一堆旧木料随意堆放,杂乱无章,影响村庄的环境整洁和整体美观。
工作人员上前做动员工作,但方某却以无地方可放为由,不愿意移开,还说工作人员故意刁难他,并列举一些平时工作中产生的误会,与工作人员发生争吵。方某情绪激动,没有说几句话,就突然一拳打在一名工作人员的脸上,在场的人员赶紧把方某拉开。
因为躲闪及时工作人员伤势不重,为了让工作得到有力推进,镇政府工作人员没有计较方某的不当行为,继续给他做思想工作。工作人员提议放到屋顶的楼板上,并答应与其一起动手堆放,但方某就是不同意,扬言称要以政府的名义写给他保证书,保证堆放二楼不会影响房屋安全,保证不会漏水,甚至提出要政府出元钱购买旧木料的无理要求。
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方某,继续对工作人员进行谩骂争吵,争吵间再次冲上前一拳打在另一名工作人员的脸上,并欲拿旧木料继续进行殴打,其余工作人员见状,立刻按住方某不让其继续打人,方某手脚被控制无法动弹,便用牙齿一口咬在一名上前劝说的工作人员手臂上,咬得鲜血直流不肯松口,直到方某家属上前劝阻才松口。
经过法医鉴定,方某殴打三人,并致一人轻微伤,构成殴打他人,情节严重。9月6日,方某被遂川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并当晚送遂川县拘留所执行。
警方提醒
打人有成本,遇事莫冲动,三思而后行。遇事可通过正常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双方协商调解不成可以请警方组织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动手打人,涉嫌违法犯罪!
这个,要不得!
来源:遂川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