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及时醒悟别在拘传路上才知道

近日,咸丰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申请人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与被执行人文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依法向文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文某当庭承诺在20天内履行义务。到期之后,文某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当即与文某取得联系,文某又约定在10天之内履行义务,然而10天到期后又未能兑现,后面一直不接执行法官电话,也不主动找法院及申请人联系。

4月1日上午,执行干警通过线下调查得知文祥是做木料生意,而今天下雨,判断文祥没有出门,遂组织法警前往文某家中,恰好将文某堵在家中,并依法拘传文某前往法院说明情况。

在开车回法院的路上,文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神情开始慌张起来,执行干警见机趁热打铁,告知其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如不还钱,可能面临被拘留的风险。听到此话,文某当即表示马上换钱,并通过手机在车上将义务款汇至我院账户上,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在此,法官奉劝广大被执行人:

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尽快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制裁。

来源:吴洋杨仪宁

编辑:钱潜

审核:鲁平

签发: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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