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记者孙军贤)“我们御景龙庭小区管理不到位,有些业主在楼道堆积杂物,有的居民在防盗门外设置鞋柜,还有的在弱电箱、水表箱里临时存放废品,特别是楼下走道里乱停车辆,影响通道畅通……”5月31日,手机尾号为的蔡女士拨打宿迁晚报热线电话投诉道。
随后,记者赶到宿豫区御景龙庭小区一探究竟。蔡女士居住的22栋从一楼南门进入至电梯与楼梯口,有通道和空旷区域,平时停放自行车与摩托车。“这几辆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积满灰尘,估计是僵尸车。晚上很多车辆都停放在这里,通道上也停放车辆,进出不通畅。”蔡女士说。
记者随后从楼梯上楼,发现楼道内堆放不少杂物,有的是废弃的花盆与衣物,有的是木料,甚至还有童车、自行车等。从此经过,业主要侧身而行,影响通行。
在电梯通道里,同样堆放着杂物,有居民家中不用的杂物,也有腌制咸菜的坛子,还有大蒜、大葱等蔬菜。
走进每层通道,可以看到有些业主在防盗门外设置鞋柜,有木柜子也有铁架子。甚至有的把部分通道安装铁门,将公共空间占为己有。通道两侧正常设置有弱电箱与水表箱,打开箱门,看到里面大多堆积废品。
“搬进新居很高兴,可现在小区存在乱堆乱放现象。希望物业公司加大管理,让小区环境恢复整洁。”蔡女士期盼道。
记者随后走访市区其他小区发现,有部分小区也存在这些问题,大多是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宿豫区城市管理局物管办工作人员陈茂辉介绍,楼道是公共空间,占用楼道空间堆放杂物不仅影响美观,还会带来安全隐患。“废弃杂物多为木制品、棉制品、纸制品等可燃物,存放时间久了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此外,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是广大居民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部分住户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影响了居民的进出通行和小区整体环境。楼道堆放杂物,也影响日常保洁工作开展。”陈茂辉强调,居民的这些行为,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他们会督促所属街道与小区物业公司加大宣传力度,并进行集中清理,还居民一个整洁畅通的公共空间。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小区是我家,环境靠大家。陈茂辉呼吁:维护环境需要依靠大家一起努力,市民的一举一动,不仅反映出他的文明素养,还能体现我们这座城市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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